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创新计划与教改课题项目经费已经划拨到位,请相关人员查询并按计划使用该经费,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和研究生教改课题项目资助经费使用办法》(南医大研﹝2018﹞11号)要求使用专项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监督与检查,按期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和学位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学位办
2022.9.23